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提高绩效工资总量使用效率,学校将对2020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终分配部分进行预发,现将预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发范围
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在职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和人事代理制人员,不含协议年薪制人员和独立核算单位的校编人员。
二、预发方式及标准
1.学院(部)根据学校核拨的预发额度,制定本单位教职工的预发标准,由学校汇总后统一于12月30日前发放至工资卡。
2.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等一级分配部门,由学校根据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标准,按岗位等级测算预发数,统一于12月30日前发放至工资卡。
机关部门、直属单位预发标准如下:
预发标准 | |
校级领导 | 26000元 |
管理正处级、专技正高级 | 20000元 |
管理副处级、专技副高级 | 15000元 |
管理正科级、专技中级、工勤一级和二级 | 10000元 |
管理副科级、科员级、专技初级、工勤三级 | 7000元 |
工勤四级 | 4000元 |
三、其他事项
1.截止2020年12月1日前退休、离职人员暂不预发,待最终年度分配时核算准确后发放至个人或核拨给二级单位;2020年内新进或校内调动人员按月折算预发数。
2.2020年度最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数额将在2021年1月核算准确后,扣除预发数后核拨至各二级单位。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处薪酬与福利办公室67502552
人力资源处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