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职辅导员转事业编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18新利体育 专职辅导员转事业编制暂行办法》(苏大人〔202013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专职辅导员转事业编制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沟通能力。

(二)热爱学生工作,关心学生成长,勤奋踏实,甘于奉献,开拓创新,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三)具备专职辅导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四)目前在本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且连续在专职辅导员岗位上工作10年以上(申请人员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1231日)。

(五)中共党员,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11日及以后出生)。

(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第,且至少获评1次优秀。

二、考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须填写《18新利体育 专职辅导员转事业编制考核表》(见附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结合申请人履职情况签署推荐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20201230日(周三)17:00报送至人力资源处人才引进与开发办公室(凌云楼613)。

(二)资格审查。人力资源处会同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三)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考核人选进行考核评价。参与考核的人选需通过现场述职的方式,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个人现场述职情况,综合考虑个人的工作情况、获奖情况、研究成果等进行考核评价,确定考核等第及拟聘用人选。

(五)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六)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18新利体育 专职辅导员转事业编制暂行办法》(苏大人〔2020136)文件执行。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部)应充分重视专职辅导员转事业编制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安排推荐、考核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尹老师、颜老师

联系电话:0512-67503045(人才引进与开发办公室)

特此通知

18新利体育 专职辅导员转事业编制考核表.doc

人力资源处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