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苏州市紧缺人才开发工作办公室通知,关于申报2016年度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4年8月1日(含)后正式到我校工作的引进人员。
二、申报条件和资助标准 具体申报条件和资助标准请浏览《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7)。 重要提醒:针对本次项目申报,苏州市紧缺人才开发工作办公室对《细则》作如下补充解释: 1.在苏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两年内引进的紧缺高层次人才,全职在苏进行研发和教育等工作。 2.申请人相关资质的获得时限须为五年之内。 三、申报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各部分材料请编辑页码,附件4样式仅供参考; 2.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式一份); 3.《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一份,并报电子文档); 4.《申请人主要科研成果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一式一份,且《一览表》提供电子版,证明材料中科研论文需提供文章检索报告); 5.《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申请情况一览表》(附件3,一式一份,并报电子文档); 6.申请人全日制教育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台港澳地区及国外院校须能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7.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协议)(复印件,一式一份); 8.申请人户籍证明、缴纳社保证明(开具单位: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十梓街548号)、个人所得税证明(开具单位:苏州市地税局,干将西路535号)(复印件,一式一份); 9.其他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其中主持基金项目需学校科技部门盖章确认。 10.《2016年度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6,只需报电子档)。
四、其他事项 有意申报者,请在2016年9月8日前将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U盘拷贝)报至人事处人才开发办公室 (不需装订)。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不吝联系,人事处人才开发办公室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人:杨凝晖、刘春雷、尹奎 联系电话:0512-67503045
附件1:《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申请审批表》; 附件2:《申请人主要科研成果一览表》; 附件3:《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申请情况一览表》; 附件4:申报材料目录(仅供参考); 附件5:封面; 附件6:《2016年度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7:《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_1:《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_2:《申请人主要科研成果一览表》.doc 附件_3:《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申请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_4:_申报材料目录(仅供参考).pdf 附件_5:__封面.doc 附件_6:_2016年度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 附件_7:《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实施细则(试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