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我校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薪〔2020〕5号)文件精神,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及范围

我校工勤技能岗位2020年12月底仍在职在岗,并于2016年8月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上一等级的等级工证书,且符合省人社厅《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试行)》(附件5)的人员,可申报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已转换工种(岗位)的人员按新工种申报。2020年等级工考评范围具体见附件3和附件4

二、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能高标准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无违纪违规现象。

2.取得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或中级工证书人员,本等级工作年限满5年可申报上一等级(申报初级工无工作年限要求)。

3.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按规定完成第七轮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二)申报条件

申报初级工:被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试用期满,或由单位普通工岗位转聘到技术工岗位。

申报中级工:具备初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10年,或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具有技术员职称的人员且工作年限满5年。

申报高级工:具备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20年,或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且工作年限满10年。

(三)破格申报条件

每类破格申报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

1.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4.取得本工种(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5.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

三、申报办法及程序

今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等级报名首次以网络报名的形式开展。

(一)符合考评申报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具体见附件2)。往年考评未通过或延期考核人员需重新申报。

(二)各单位需做好申报人员资格初审。

(三)附件1电子版和个人证件照电子版一起发至联系邮箱截止时间:8月10日下午五点前

(四)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审批表统一去市人社局审核。审核无误后返还至申报个人

(五)后续网络申报事宜,由联系人与申报本人直接联系。

联系人:胡旸

联系电话:15995845623

联系邮箱:yhu@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docx

附件3 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39号).doc

附件4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增加202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种的通知.pdf

附件5 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61号).pdf

附件6 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 位工种设置目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苏人保薪〔2020〕 5号.pdf

附件7 关于印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76号).doc

人力资源处

20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