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涵〔2019〕6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限报1人。 
  各学院(部)限额推荐0-1人。 

二、推荐范围
  凡在我省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校全职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均可推荐。曾获得过国家或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的,不再推荐。 

三、推荐条件 
  请学院(部)重点推荐面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农业生产一线等领域和专业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贡献度高、领军作用突出的留学回国拔尖人才。推荐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个人失信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通过公派或自费等途径出国(境)留学1年(含)以上,回国后在江苏全职工作两年以上; 
  (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近五年在相应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具有典型示范效应,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是自主创(领)办企业的领军型科技企业家,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产业化成效显著。 
  2.在科学技术研究及开发领域,实现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经济效益显著。 
  3.在自然学科研究领域,取得开创性成果、科学价值重大,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4.在医疗卫生领域,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掌握重大疾病预防与诊治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具有发明专利或填补国内空白临床技术。或长期工作在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5.在工农业领域,长期工作在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了突出业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6.在哲学社会18新利备用网站 领域,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 
  7.在宣传文化领域,研究文艺创作成果丰硕,对传承和发扬中华文化、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是本领域的领军人才。 

四、表彰奖励
  全省共评选10名2019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由省政府进行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1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金奖励(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江苏省还将对受表彰人员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 

五、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6月13日(周四)下午17:00点前将下列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人才引进与开发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iewu89@suda.edu.cn。 
  1.学院(部)书面推荐意见(盖章)。 
  2.《2019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3份,提供电子版)。 
  3.《成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4.《推荐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纸质一式3份)。 
  5.《2019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简介表》(附件4,电子版)。 
  6.推荐人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身份证明、聘用合同或引进协议等复印件,单独装订(采用附件封面,见附件5,编辑页码,目录,形成一个PDF文件,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7. 推荐人选的个人先进事迹(1000字以内,电子版)。 

    附件1:2019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2: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3:推荐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附件4:《2019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简介表》.doc

        附件5:附件证明材料封面.docx

人力资源处

2019-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