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9】3号)精神(见附件1),省教育厅近期将下发具体申报通知,为提前做好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双创计划”申报推荐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 推荐人选
根据往年经验,双创团队和双创人才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双创博士项目不限名额。具体以省教育厅正式通知为准。各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有竞争力的人才申报。
二、“双创人才”申报条件
1.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或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对于全职引进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学历学位可不受限制,破格推荐申报。
2.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3.申报人应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到我校工作,入选后能连续在我校工作3年以上。
4.创新人才从到我校工作次月起,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8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薪酬发放证明和提供银行流水为准,同时提供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清单。
5.申报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发达国家可放宽至副教授)职务;
(2)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或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
(3)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本学科领域权威刊物上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
优先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认可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人才,全职引进人才,已获部门、市、县(市、区)、园区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
获得过省“双创人才”、“江苏特聘医学专家”的不得申报;在我省获得过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团队”、省“双创博士”、“江苏特聘教授”以及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均不得异地申报(已退出原入选的引才计划且资助资金已返还当地财政的除外);不得与2019年省“双创博士”同时申报。
三、“双创团队”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
2.团队成员均于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校,已与我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或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超过70周岁(1949年1月1日后出生);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入选后能在我校工作3年以上。
3.团队领军人才应为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我国“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不含青年千人)、“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双创人才”、“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
4.团队应自2016年以来(截止到2019年4月20日),获得各类别相对应的江苏省主管部门300万元以上的无偿资助项目或平台(包括优势学科)支持,或者获得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单项500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支持,或者团队领军人才领衔的团队2016-2018年获得所在地区引才计划单项300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支持。领军人才应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列前15位)。
5.团队成员从到我校工作次月起,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8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薪酬发放证明和提供银行流水为准,同时提供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清单。
(二)各类团队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教育类团队须依托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或“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在国内相关研究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果。团队成员须全职全时在申报单位工作,原则上要求进编。
2.诺贝尔奖获得者、外国院士类团队科研方向应属于我省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紧缺领域,已获地方或部门300万元以上无偿项目支持。诺贝尔奖获得者、外国院士一般不超过80周岁(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名录见附件2),已累计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10天,且入选后每年累计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
获得过省“双创团队”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在我省获得过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省“双创博士”以及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均不得异地申报(已退出原入选的引才计划且资助资金已返还当地财政的除外)。
四、“双创博士”(世界名校类)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职引进到我校工作的世界名校博士(世界名校录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公布的2018年世界200强高校为准(附件11,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同时提供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薪酬发放证明、银行流水和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清单。原则上要求正式进编。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已获得国家“千人计划”以及省“双创计划”、“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不得与2019年省“双创人才”同时申报。
五、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双创计划”各类项目通过“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
请按照系统要求将各类相关证明材料(清单见附件3)申报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网上申报完成后,点击“保存”,无需“提交”,一旦提交无法修改。请于3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人力资源处人才引进与开发办公室(凌云楼0613室):
1.申报材料2份,电子版等具体要求参见附件4“各类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2.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5)。
联系人:尹奎、吴洁、颜廷锴
联系电话:0512-67503045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9:申报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人选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10:申报2019年省“双创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doc
人力资源处
2019-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