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联合国难民署青年专业人员遴选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请2018年联合国难民署青年专业人员(Junior ProfessionalOfficer,简称JPO),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2018年全国范围内选派7名青年专业人员。
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来校工作满2年以上者可以申报。曾享受国家公派留学、目前已回国人员亦可申报。
二、派出期限及资助
1.JPO初始任期一般为12个月,具体以录用通知为准。初始期满后,可根据联合国难民署意见及本人意愿,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意后,延长任期一年。
2.国家留学基金将参照联合国难民署相应国际职员同等待遇标准向JPO提供资助。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2.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精通英语和(或)法语,同时掌握其他语种者优先;;可熟练操作计算机和运用办公软件;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5.符合《18新利体育 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14】125号)相关要求。
四、选派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申请人根据《2018年联合国难民署青年专业人员岗位需求》选择1-2个意向岗位,并在个人陈述中予以说明。
2.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8年10月11-20日。申请人须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2018年赴联合国难民署青年专业人员网上报名指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应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3.申请人应慎重申报,避免录取后放弃资格的情况。
五、派出与管理
1.被录用人员需与联合国难民署签订合同,办理国际组织认可的签证类型,按期到岗。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对选派人员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后派出(具体请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3.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须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等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
4.任职结束后,选派人员应当按期回国并履行在国内连续工作、学习两年(以下简称服务期)的义务;及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报到等手续,并提交工作报告及外方工作鉴定。支持选派人员任期结束后继续留/赴国际组织任职。如到国际组织任职,视同回国服务。
六、其他
1.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的教师,在批准出国期间国内福利待遇等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2018年联合国难民署青年专业人员岗位需求》请查阅附件。
3.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2018年赴联合国难民署青年专业人员网上报名指南和2018年赴联合国难民署青年专业人员选派办法。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请将纸质申报材料于2018年10月18日前报送人力资源处师资发展与培训办公室(东校区凌云楼603室,联系人:王若舒,联系电话:67503047)。
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打印后填写,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后提交。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编辑后发送至rswang@suda.edu.cn。
附件:2018年联合国难民署青年专业人员岗位需求
人力资源处
2018-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