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我校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薪〔2018〕6号)文件精神,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工种范围及推荐指标

      (一)工种范围

  中式烹饪等24个工种,具体见附件1。

     (二)推荐指标

  1.学校推荐指标:根据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附件1中的每个工种我校最多可向市人社局各推荐1名。

  2.各二级单位推荐指标:各单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组织申报,附件1所列工种每个单位向学校限推荐1名。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2014年以前(含)取得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2019年5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附件1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已转岗人员按新工种申报。

      (二)基本条件

  1.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3.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且考核合格。

  4.任现职间,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与本工种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

  5.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明显。

  6.具有传授技艺并具备培训高级工和技师的能力。

      (三)破格条件

  1.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工作业绩突出,技术上有创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与或组织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四至六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二至三名的。

  (3)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专业)工作的。

  (4)从事本工种(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出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10名的获得者。

  2.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工作业绩显著,技术上有突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

  (3)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具有绝技、绝活,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三、申报办法

  (一)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申报,学校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注重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择优推荐。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3)。其中,专家推荐材料要求两名业内专家(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技术能手、业务主管)对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潜在能力等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三)单位根据高级技师量化考评说明中的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考评,并如实上报《高级技师量化考评表》(见附件4),量化考评表是综合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上述所涉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件均要由单位人事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审核一致”意见,由审核人签名后在复印件上单位盖章确认。书面材料请统一按顺序整理成册(暂勿装订),并统一使用《2018年苏州市高级技师申报材料》(见附件5)的封面目录。

  (五)所有材料装档案袋,档案袋统一贴上《申报高级技师材料封面》(见附件6)。

  (六)所有材料请于5月30日前交至人力资源处资源配置办公室(凌云楼609),同时将有关表格电子版发送给联系人。

  联系人:崔子璐

  联系电话:67503249

  联系邮箱:zlcui@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范围.docx

附件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 (1).docx

附件3.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申报须知.docx

附件4.高级技师量化考评表及考评说明.docx

附件5.2018年苏州市高级技师申报材料.docx

附件6.申报高级技师材料封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