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我校工勤技能岗位技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薪〔2018〕7号)文件精神,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及范围

  我校工勤技能岗位2018年11月底仍在职在岗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已转岗人员按新工种申报。2018年技师考评工种涵盖:服务、建设、机电等13个行业(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2014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三)按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四)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1.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市级以上证书。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市级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

  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1.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

  3.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三、申报办法及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工勤技能人员,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2份、高级工岗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见附件3),并报送至各单位。各单位需做好申报人员资格初审,并于4月23日下班前报人力资源处资源配置办公室(凌云楼609),同时将有关表格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学校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报市人社局。

  (三)市人社局审核后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各工种申报人数、技术含量等分别采用笔试、考核或综合评分方法予以选拔。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通过笔试、考核的人员,市人社局将按文件规定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人社厅。

  (四)省人社厅负责申报技师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工作。技术业务水平考核由理论考试、技能考核、调研报告和述课等组成。

  (五)省人社厅组织有关行业考评委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

  联系人:崔子璐

  联系电话:67503249

  联系邮箱:zlcui@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范围.docx

附件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docx

附件3.技师考评资格申报须知.docx

18新利体育 人力资源处

2018-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