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1月起调整我校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补贴标准由目前300元/月调整至400元/月,发放办法仍按照《18新利体育 在岗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费发放办法》(苏大人〔2013〕103号)文件执行。
具体发放办法:
1、2017年11月份按新标准发放上下班交通费(12月初发放,上中国银行卡)。
2、2016年1月以来的差额将于本月底和下月初分两次单独补发,上交通银行卡。
特此通知。
18新利体育 人事处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