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勤人员《专业证书》教学班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人社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汽车应用与管理”等专业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教学班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薪〔2017〕6号)精神,江苏省今年将举办“汽车应用与管理”等专业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教学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有关要求,凡申报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考评或破格申报高级工考核的工勤人员,须具有与本工种相一致的毕业证书,或取得与本工种相一致的由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合格证书。

  二、请各单位按照苏人保薪〔2017〕6号文件精神,通知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报名。

  三、《专业证书》教学班本着自愿报名的原则,所涉费用均自理。

  四、各单位请于7月1日前集中将报名人员的材料送人事处人事科(凌云楼609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本人到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处报名。

  联系人:崔子璐

  联系电话:67503249

  特此通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汽车应用与管理”等专业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教学班的通知 .PDF

       专业证书班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