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我校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4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7〕1号)文件精神,江苏省高校系统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工种范围及对象

(一)工种范围

中式烹饪、计算机信息处理、汽车调度管理等11个工种,具体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

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2018年5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附件1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二、申报条件

(一)一般条件

1.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应等级的专业证书。

3.按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

4.任现职期间,在报刊发表与本工种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

5.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

6.具有传授技艺并具备培训高级工和技师的能力。

(二)破格条件

1.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工作业绩突出,技术上有创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与或组织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四至六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二至三名的。

(3)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专业)工作的。

(4)从事本工种(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出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10名的获得者。

2.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工作业绩显著,技术上有突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

(3)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具有绝技、绝活、专利,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三、推荐指标

附件1中的每个工种我校可各推荐1名。

四、申报办法

(一)各单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组织申报,附件1所列工种每个单位限推荐1名。学校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岗位规范为标准、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岗位技能,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择优推荐。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资格评审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按《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申报须知》(见附件3)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其中,专家推荐材料要求两名业内专家(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技术能手、业务主管)对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潜在能力等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三)各单位根据个人申报材料及高级技师岗位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并如实上报《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申报考核表》(见附件4)。

(四)所有材料装档案袋,档案袋统一贴上《申报高级技师材料封面》(见附件5)。

(五)上述所涉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书面材料请于5月5日前交至人事处人事科,同时将有关表格电子版发送给联系人。

联系人:刘璇

联系电话:67503249

联系邮箱:liuxuan@suda.edu.cn

特此通知。

2017年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范围.doc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评审表.doc

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申报须知.doc

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申报考核表.doc

申报高级技师材料封面.doc




人事处
2017-04-25 09: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