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17〕122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限报1人。 各学院(部)限额推荐0-1人。 二、推荐范围 凡已在我省高校全职工作(不含退休返聘)的留学回国人员均可推荐。曾获得过国家或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的,不再推荐。 三、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应在国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含1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个人失信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行业领域具有典型示范效应。 2、从事的项目、学术技术应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坚。 3、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重点推荐从事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软件和互联网物联网、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现代服务业、现代金融、文化产业、现代农业等省“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研究的留学回国人才,重点关注学术技术重大原始创新,重点推荐在基础18新利备用网站
、尖端核心技术等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项目人选。 四、激励表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在“江苏发展大会”召开前期及大会期间采取多种方式、借助多种媒体进行个人事迹宣传或创新创业项目推介,并编印《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风采录》。符合条件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可优先纳入“六大人才高峰行动计划”评审范围,优先申报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此外,还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从50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中评选出10名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政府,以省政府名义进行表彰,授予“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金奖励。 五、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4月14日下午5点前将下列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开发办公室,电子版U盘拷贝: 1. 学院(部)书面推荐意见(盖章)。 2.《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一份)。 3.《成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4.《推荐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1份)。 5.《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4份,提供电子版),推荐表中主要工作业绩部分,要求文字简洁、突出重点、真实准确,字数控制在600字以内。 6.附件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身份证明等复印件(采用附件封面,见附件5,编辑页码,目录,形成一个PDF文件,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7.推荐对象的个人先进事迹(2000字以内,电子版)。
附件1:《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汇总表》 附件2:《成果汇总表》 附件3:《推荐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4:《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表》 附件5:附件证明材料封面 附件1:《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2: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3:《推荐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附件4:《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表》.docx 附件5:附件证明材料封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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