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我校与日本花园大学的合作交流协议,我校拟推荐1名教师赴日本花园大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科研能力较强,具备发展潜力,身体健康; 2.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3.来校工作满两年,年龄在45岁以下(1971年4月2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日语能力,能用流利的日语进行授课及专业交流。授课科目为:中国文化、汉语基础会话、中国的日语教育(讲座)、日汉会话、初级汉语写作等; 5.符合《18新利体育 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二、任教期限 2017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 三、有关待遇 1.对方提供月薪27.5万日元,提供研究费20万日元/年; 2.对方提供两居室住房(不包括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 3.出国期间国内福利待遇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书(须由所在单位领导签署具体意见,签字并盖公章); 2.个人履历书; 3. 职称聘书复印件; 4.教学科研业绩简介(附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 5.对外汉语教学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对外汉语教学经历证明; 6.日语水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各学院(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凡外文均需同时译成中文。 请各单位于10月19日前将申请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申琳,联系电话:675030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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