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9月起调整我校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补贴标准由原来200元/月调整至300元/月,发放办法仍按照《18新利体育 在岗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费发放办法》(苏大人〔2013〕103号)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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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9月起调整我校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补贴标准由原来200元/月调整至300元/月,发放办法仍按照《18新利体育 在岗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费发放办法》(苏大人〔2013〕103号)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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