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药学专业学位授权点通过教育部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29浏览次数:535

        2016年3月25日,教育部网站发布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根据此次公布的专项评估结果,我校参评的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为合格。该专项评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该通知所附评估结果统计,全国共有42所高校的50个博士、硕士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被评估为“不合格”,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
        我院根据药学专业学位教指委要求,在院领导组织指导下,对我院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先期的自我评价,克服了专业学位校内外导师人员多、毕业生分布广、档案文件材料杂、时间紧迫等困难,如期完成药学专业学位的专项评估自评报告、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准备及上报工作,对我院专业学位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进行深入地分析和评价,该次评估将有力地指导和促进我院药学专业学位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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