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
一、主要工作职责
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在相关学科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取得标志性成果,承担高质量本科或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
二、基本条件
博士后申请者一般应为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的博士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人才紧缺基础薄弱的自然科学领域可适当放宽进站条件。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以教学科研人员为主,并严格控制比例。
三、博士后招收类型
1.统招博士后:以统招博士毕业生的身份,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或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全时全职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含外籍人员)。
2.在职博士后:以在职身份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3.企业博士后:我校与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与
四、博士后招收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2、博士后申请者与合作导师联系,达成初步招收意向;
3、通过设站单位(导师单位)考核后上报学校批准;
4、人事处协助博士后申请者登
5、人事处办理相关进站手续。
(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者可随时向有关流动站提出进站申请)
五、相关待遇
1、学校对新进站的统招博士后给予一定额度的科研启动费,用
2、统招博士后实行协议年薪制,由学校和合作导师共同承担。学校和导师根据拟进站人员博士学位授予学校的世界排名(最新的《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情况承担不同的年薪。对于特别优秀的,其年薪可另行商议。年度总收入(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具体如下:(单位:万元/人)。
3、在苏州市辖区(含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新区和工业园区)内无住房的统招博士后,可向学校申请租住博士后公寓,租金标准依照苏州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执行。学校鼓励统招博士后自行解决租房问题,对符合租住条件且在校外自行租房的统招博士后,学校给予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 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工作协议确定的期限。
4、三十条在职博士后的薪酬、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待遇在原单位享受。
5、已完成进站协议中签订的工作任务,但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延期的统招博士后,延期期间按原薪酬待遇执行。
6.未完成进站协议中签订的工作任务而延期的博士后,延期期间,统招博士后的薪酬待遇由导师承担,每月不低于3000 元,学校只负责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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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药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彭蓓
通信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18新利体育
医学部药学院
邮编:215123
电话/传真:65883022
E-mail:
*博士后岗位设置在课题组和团队,建议应聘人员提前给相关课题组和团队负责人发送求职材料和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