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实现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学校、学院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药学院党委2023年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施对象
全体基层党支部书记(含教工党支部、研究生党支部)
二、 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节点 | 工作任务 | 责任人 | 备注 |
1 | 3月21日前 | 认真调研,确定立项选题 | 各支部书记 | 上报立项申请表 |
2 | 11月20日前 | 项目实施 | 各支部书记 | 保存过程性的工作工作材料,撰写配发新闻稿,提交结项申请表。 |
三、 工作要求
1. 各党支部书记要按照本单位实施方案的安排,在广泛征求支部党员师生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确定1个切口小、可操作、易推广的项目选题,根据实际做好规划,以扎实举措推进项目实施,带动党支部建设整体提升。支部可联合申报项目选题,承担同一项目不同任务。联合支部不得超过2个。
2. 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实施情况已纳入江苏省高校和学校党的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是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也是各党支部研究工作和展示成果的一个平台,请所有党支部书记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3. 请各支部书记于3月21日(周二)前提交《立项申请表》(附件1)电子稿,11月20日前提交《结项申请表》(附件2)电子稿。实施中请注意保留保存过程化图片和文字,适时将安排结项交流。联系人:彭蓓,邮箱:bpeng@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药学院党委2023年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立项申请表.doc
附件2:药学院党委2023年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结项申请表.doc
药学院党委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