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18新利体育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5〕28号)》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
二、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FUNSOM研究院副院长及专家教授代表组成,具体实施学院的推免生工作。
三、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推免生从纳米科学技术学院及相关院(部)(医学部、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学院、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等院(部))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中择优遴选。参加遴选的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已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名列前茅(纳米科学技术学院学生的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外语水平优秀;无不及格课程,记录等级的课程达C及以上等级,且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可不受上述“2”的限制。“学术特长生”的具体条件按《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说明》执行。
四、推荐工作程序
1.动员和公告。在纳米科学技术学院及相关院(部)中进行动员,宣传学校各项推免政策、条件及学院的推免工作程序,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含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推荐名额、推免生遴选办法等。
2.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18新利体育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与相应证明材料一同提交纳米科学技术学院。相关院(部)学生向我院申请推免资格,还需提交所在院(部)盖章的推荐书。
3.学院初选和综合考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含学术特长生)进行资格初审和综合考核。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18新利体育
研究生院推免生考核工作要求,对列入初选名单的申请者组织综合面试。
推免生的“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办法如下:综合考核成绩总分=(GPA×100)+综合面试成绩,其中,综合面试成绩需≥120分,满分为200分。综合面试旨在考察申请人的本科学习基础,以及是否具有进入硕士学习的素养、潜能等综合能力。学院成立6-8人面试小组,分三个模块对申请人进行考核:综合英语(满分50分),沟通表达与逻辑思维(满分50分),专业素养、科研与创新(满分100分)。申请教授联名推荐的特长生,其成果及科研能力等计入综合面试成绩。
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考核成绩(含GPA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并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学术特长生还须公示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
4.部门审核。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初步推荐名单、候补推荐名单,以及列入名单者的学习成绩单、各种可证明其学术能力和潜力的材料报新利18luckcool
审核。
五、有关管理事项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纳米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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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科学技术学院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