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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青春践行二十大”主题团日活动及表彰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2 点击:10

研究生团工委,各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青年一代的殷切期望和对青年工作的关心关怀,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青春践行二十大”主题团日活动,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培养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同时为了进一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号召全校各级团组织向获奖的先进单位学习,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主题团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支部和单位进行表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主题团日活动开展工作

(一)活动主题

青春践行二十大

(二)活动要求

1.突出活动主题。重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展开,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等主题,有力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铸牢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根基。与当今时代下国内外新形势相结合、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团员青年的有为担当相结合,继续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使命担当。

2.体现专业特色。团日活动的内容设计与学科优势、专业特长、学生特点相结合,围绕理想信念、学业辅导、生涯规划、考研深造、求职应聘、创业就业等内容开展。鼓励各支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突出个人特色、支部特点,针对本支部青年团员特点和习惯,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团日活动。

3.注重统筹结合。注重与信仰公开课系列活动、青年学习社建设、团团赋能计划和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等工作统筹推进。利用好信仰公开课导师团和学生讲师团,发挥朋辈示范引领作用。每学期开展不得少于两次的新思想公开课”“素养公开课。每个团支部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校外考察实践、职业体验、劳动教育、志愿服务等活动;每年常态化组织不少于25%的团支部开展团员青年向城乡社区和青年之家报到。

4.精心组织安排。各团支部要精心组织、用心谋划,围绕主题开展内容充实、形式多彩等系列走心出新的主题团日活动,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基层组织活力。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正面引导宣传达到教育的目的,让优秀的团日活动、生动的团课堂到更多同学中去。

(三)活动安排

1.方案申报阶段

310(周五)下午1700前由各团委将本单位各团支部(包括基于不同载体建立的团组织)本学期主题团日活动计划表(附件2)(电子和纸质各一份)报校团校,其中电子稿为附件及其盖章扫描件,以学院(部)名称+主题团日活动计划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sdtxsjb1900@163.com;纸质材料报送至团校办公室。

2.方案实施阶段

三月至六月底,各单位围绕计划广泛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须及时对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每月25日至次月5统一将《学院(部)每月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附件3)、《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汇报表》(附件4)(电子和纸质各一份)报校团校,其中电子稿为附件及其盖章扫描件,以学院(部)名称+主题团日活动汇报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sdtxsjb1900@163.com

本部、东区、北区、阳澄湖校区、未来校区团支部纸质材料报送至本部华丰楼105团校办公室;独墅湖校区团支部报送至独墅湖校区六食堂四楼团校办公室,团校办公室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4:00—17:00

3.总结评比阶段

学期末,将进行优秀主题团日活动评比。评比将充分考虑支部团员的参与情况、团日活动的创新情况等,鼓励学生社区团支部或其它类型的新型团支部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参与申报。主题团日活动评比奖项设有:优秀组织奖、最佳创新奖、十佳主题团日活动、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等。校团委将给予获奖的十佳团支部各1000元活动经费支持。

(四)注意事项

1.为保证主题团日活动的总体质量,各学院(部)根据基层团支部活动的开展情况,在本学期各基层团支部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中,通过学院(部)内部筛选,择优申请校级观摩(申请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基层团支部数量35%,具体名额见(附件5),将确定的活动时间、地点、内容、联系人、联系电话提前至少3天报送至校团校,申请校级观摩。

报送方式:

本部、东区、北区、阳澄湖校区、未来校区团支部短信发至:吉同学19816303163;独墅湖校区团支部短信发至:王同学18896798615

2.为进一步宣传各单位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加强交流,提高组织能力,力求通过多种流行载体使基层团支部的魅力风采得以挖掘和展示,发挥基层团组织在团员发展中的窗口效应和平台作用。各团支部在活动结束后,可自行制作微信公众号推文,通过秀米后台发送至13305237056(秀米手机账号)进行投稿,一经采用将会在苏大团校微信平台(用户名为:SDtuanxiao)上发布,投稿及发布情况将作为分团校及团支部评优的参考依据。

3.为了保障评比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所有申请评比的主题团日活动必须在PU平台上发布并申请校级观摩。如计划参加优秀组织奖的评比,PU平台上发布的活动数量和参与人数将纳入考察范畴;如计划参加最佳创新奖的评比,请在活动时注意材料的收集存档,便于在评比时多维度进行宣传展示。

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优秀主题团日活动表彰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主题团日活动及表彰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团苏大委〔2022113号)要求,各单位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主题团日活动。

为了进一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各基层团支部自评和互评的基础上,校团委、校团校根据申报材料,结合对全校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观摩和汇总考察,经现场评选,决定授予文学院团委等10家单位主题团日活动优秀组织奖;同时评选出主题团日活动最佳创新奖”“十佳主题团日活动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名单见附件1)。

校团委、校团校号召全校各级团组织向获奖的先进单位学习,进一步提升主题团日活动内涵,创新主题团日活动形式,把主题团日活动打造成增强团员意识、提升支部活力、服务同学发展的重要载体。

联系人:史悠

联系电话:67165642

特此通知。


 
团委
团校
2023-02-28 08:54:31

 起草人:团委  蒯欣悦发布人:团委  蒯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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