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医组字〔2024〕1号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组字〔2024〕2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苏州医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
二、方法步骤
1.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形式进行,主要程序如下:
(1)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一年来的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清单整改落实等方面的情况,接受党员评议。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3)进行民主测评。按照统一制作的表格(《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附件1)、《党员民主测评表》(附件2)),对党支部班子进行评议,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大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客观作出评定。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党纪处分党员的民主评议等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及材料报送
医学院党工委将派人列席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并进行点评。各党支部要规范落实各项任务要求,做细做实,确保效果。各支部提前将开会时间报党工委。
请各支部在3月6日前将《附件3: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4:优秀党员名单汇总表》,《附件5:不合格党员基本情况表》报送组织员朱尧兴,电子稿发送到zhuyaoxing@suda.edu.cn,并及时完成“苏州智慧党建”信息平台的活动纪实工作,
苏州医学院党工委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