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学院党工委成立于2008年1月,是学校党委的派出机构,是联系医学院各部门及其挂靠单位的纽带,通过负责医学院各部门及其挂靠单位的党务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同时具有联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有关行政事务、开展群众工作等综合性职能。医学院下设6个同级党委,包括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党委、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党委、公共卫生学院党委、药学院党委、护理学院党委、唐仲英医学研究院党委。基层党组织共设2个党总支、67个党支部,共有党员1258人,其中在职教工党员502人,退休党员 104人,研究生党员433人,本科生党员210人。
党工委委员会组成:
书 记:钱福良
副书记:吴德建、孟玲玲
纪工委书记:李伟文
委 员:何峰、王成奎、陈赞、王欣、龚政、芮秀文、陈军
纪工委委员会组成:
书 记:李伟文
委 员:王婧、杨雪珍、许玉杰、钟宏良、 黄小波、孟红燕、张秀艳
医学院党工委工作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负责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政能力。
(四)负责本单位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师德、学风建设,营造宽松和谐的环境,团结师生员工完成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监督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下级党组织的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开展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八)负责做好统战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九)领导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上级党组织和学校赋予的其它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