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字【2017】15号
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 号)精神,为加强《数学与应用数学》省品牌专业建设,进一步推动学院科技实践创新活动的有效开展,鼓励学院优秀本科生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增强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学生创新活动的长效机制,现结合学校新利18luckcool 有关学生竞赛奖励的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参评对象
数学科学学院在籍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获奖、学业特别突出的学生。
二、表彰奖励范围
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学术机构等单位举办的针对某一领域的全国大学生或全省大学生的竞赛。包括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ACM程序设计竞赛、师范生基本功大赛以及对学生专业能力的提高有明显促进作用并经学校认可的其他各类竞赛。
三、表彰奖励级别
国家级、省级、“院长特别奖”
四、奖励金类型及奖励标准
学生个人及学生参赛队获奖奖励额度(单位:元)
项目 | 国家级 | 省级 | |||||
奖项 | 特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个人 | 5000 | 3000 | 1500 | 1200 | 1000 | 500 | 0 |
团体 (/人) | 2000 | 1500 | 1000 | 600 | 500 | 300 | 0 |
注:1、同一竞赛以最高奖项进行奖励,比赛级别参照学校新利18luckcool 的标准。
2、美赛参照国赛标准奖励,即O奖对应国一,F奖对应国二,M奖对应省一,H奖对应省二。
3、主办单位已颁发奖励金的竞赛项目,学院原则上不再另行奖励。
4、“院长特别奖”类:学院设立“院长特别奖”,奖励我院在年度其它各类竞赛有特别突出表现;学业成绩特别优秀或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奖励标准3000元/人。
五、奖励金评审办法及发放
1、学院成立“数学科学学院学生竞赛奖励金评审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教学委员会委员等组成。
2. 奖励金每年5月和12月各评一次。
3、奖学金评审程序:
(1)每年4月30日、11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18新利体育 数学科学学院奖励金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各年级辅导员进行初审。
(2)由辅导员根据学生品德、学生学业情况提出学生奖励建议名单,学院进行答辩审核,根据每年的经费及名额情况,经“数学科学学院学生竞赛奖励金评审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奖励类型及名单。
(3)获奖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奖励。
4、奖励金发放:
根据获奖名单及类型,奖励金由学院统一通过财务平台发放至获奖学生学子卡。
六、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数学科学学院竞赛奖励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数学科学学院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