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程序,保证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18新利体育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为增强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确定的规范性、科学性,为确保发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对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对象考核办法进行补充完善。
一、确定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基本原则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在发展标准上秉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2.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防止忽视政治素质、思想品德与现实表现,注重发展政治意识好、综合素质高、入党意愿强的同志,确保党员政治上的先进性。
二、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确定拟为发展党员对象原则上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2.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3.入学以来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4.参加18新利体育 党校举办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认真完成各项培训任务,顺利结业;
5.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校纪校规、院纪院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具备以下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优先考虑为党员发展对象人选:
1.18新利体育 党校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优秀学员;
2.以18新利体育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身份荣获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
3.在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具有突出表现。
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在学校党委组织部的计划发展名额范围内,各学生党支部择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并讨论确定党员发展对象。考察入学后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表现,具体按照考核量化积分管理办法进行。
综合考核分值=党校培训得分*30%+(基本学习+学业成绩+个人表现)得分*40%+培养联系人考核得分*10%+党员群众考核得分*20%
(一)党校培训
1.党课结业考试:入党积极分子在18新利体育 党校“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系统结业考试成绩优异。
2.分党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在培训期间认真参与分党校开展的各次党课,没有无故缺勤、请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认真参与分党校开展的各次实践活动;认真参与分党校开展的各次理论学习活动;认真参与分党校开展的各次志愿服务活动。
(二)基本学习
认真完成院团委组织的每期青年大学习,积极参加团委举办的主题团课和团日活动等。
(三)学业成绩
1.学业成绩: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期间内学业成绩原则上应排名年级前列。
2.科研成果:入党积极分子入学以后积极提高学习水平和增强科研能力。
(四)个人表现
1.荣誉表彰: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院级荣誉表彰等。
2.团学活动:积极以负责人、成员或者选手等身份参与校院团学活动。
3.社会实践:作为负责人组织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团队荣获校级重点团队、荣获校级立项、其它类别校级资助,荣获校级以上资助等;作为团队成员(包括负责人)参与暑期社会实践,参与开展活动情况。
4.社会服务:年度参与志愿服务累计时长、作为主讲人和主要活动开展校内外理论宣讲或社会实践、其它社会服务活动(如参与献血)等。
5.学生任职:担任校院级学生干部任职年度考核情况。
(五)培养联系人考核
1.政治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牢固的党章意识,不抽象,
空洞。牢固树立党的信念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以及廉洁勤政意识,坚决拥护党的政治方向。
2.思想觉悟:始终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注重实际、实事求是,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坚持原则、敢于斗争,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勤学苦练、增强本领。
3.执行纪律: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有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并维护校纪校规、院纪院规,遵守分党校的培训要求。每季度认真拟写并主动及时上交思想汇报材料。
4.道德品质:明大德:爱国奉献,无私无畏。守公德:文明守纪,服务社会。严私德:向上向善,知行合一。保持崇高的精神追求、高尚的人格品行、健康的兴趣爱好。
5.服务群众: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为党尽责、为国尽忠、为民分忧的担当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能主动承担学校及学院、班级、党团支部分配的各种任务,为学校学院发展贡献力量,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六)党员群众考核
本部分评分由支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团员、群众等进行,各支委会统筹开展,支部书记负总责,组织各支部党员群众等对所在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打分。
1.政治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牢固的党章意识,不抽象,
空洞。牢固树立党的信念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以及廉洁勤政意识,坚决拥护党的政治方向。
2.思想觉悟:始终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注重实际、实事求是,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坚持原则、敢于斗争,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勤学苦练、增强本领。
3.执行纪律: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有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并维护校纪校规、院纪院规,遵守分党校的培训要求。每季度认真拟写并主动及时上交思想汇报材料。
4.道德品质:明大德:爱国奉献,无私无畏。守公德:文明守纪,服务社会。严私德:向上向善,知行合一。保持崇高的精神追求、高尚的人格品行、健康的兴趣爱好。
5.服务群众: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为党尽责、为国尽忠、为民分忧的担当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能主动承担学校及学院、班级、党团支部分配的各种任务,为学校学院发展贡献力量,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确定学生党员发展对象考核程序
1.以上各项党员发展对象的考核由各支部支委会组织评定算分并讨论决定上报,结果报送学生党总支和学院分党校复核,最终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列,由中共18新利体育 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确定年度党员发展对象。
2.确定党员发展对象考核程序按照《18新利体育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共18新利体育 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解释。
中共18新利体育 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