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院国际化发展战略,鼓励优秀本科学生海外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经与美国王嘉廉基金会商定,由王嘉廉基金会提供经费,在王健法学院设立本科生王嘉廉奖学金。
一、奖学金总额及获奖对象
1、王嘉廉奖学金总额为每年三万美元,一等奖5000美元,二等奖3000美元。
2、获奖对象为王健法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且去国外或境外攻读法学硕士学位。
二、申请条件
1、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乐于助人,本科在读期间积极参加学院各种活动和志愿服务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过任何违纪处分。
2、申请时已经收到国外高校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硕博连读的录取通知书。
3、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高校必须在美国排名前20、英国排名前10,其他国家或地区高校是否符合获奖条件由王嘉廉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
三、申请程序
1、成立王嘉廉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加强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由院长担任王嘉廉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主任,由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任王嘉廉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
2、王嘉廉奖学金的评定为每年的6月。
3、个人填写王嘉廉奖学金申请表,经班主任填写综合意见后上交王嘉廉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的获奖名单向全院公示一周,并颁发奖学金和证书。
四、本条例自2016年6月生效。原《王健奖学金条例》废止。
五、本条例未尽事宜由王健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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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