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面向全院学生选拔院团委兼职副书记的通知》要求,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胡星星拟任院团委副书记(兼职)
李亦非拟任院团委副书记(兼职)
对上述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于公示期间学院党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示负责。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
联系人:朱晨花 张旻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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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5123
任前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胡星星,女,汉族,1999年2月出生,河南信阳人,教育学院心理学专业2021级硕士研究生,201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李亦非,女,汉族,2002年5月出生,山西高平人,教育学院教育学(师范)专业2020级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