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新利体育 自考助学工作综合考评办法
苏大成教〔2019〕8号
为切实加强18新利体育 自考助学学生工作的规范管理,让自考助学学生真正融入到大学学习、生活的氛围,充分调动学院(部)自考助学学生工作的积极性,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自考助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举措,促进自考助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18新利体育 自考助学工作综合考评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
一、考评原则
考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务实、从简的原则,坚持以评促建、评建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典型考核相结合,自查自评与学校考评相结合。
二、考评程序
考评以学院(部)为单位,分两步进行:
第一,自查自评。学院(部)依据《考评办法》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上报继续教育处;学院(部)对照《18新利体育 自考助学工作综合考评指标》进行佐证材料收集整理并进行自评打分。
第二,学校考评。学校成立考评小组,考评小组在听取学院(部)汇报后,查看相关考评材料,依据《18新利体育 自考助学工作综合考评指标》,给予考评意见。
三、考评内容
《考评办法》中考评体系共分两部分:一是考核部分,有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19项,满分100分;二是特别加分,有3项指标,满分10分。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考评时间
考评工作一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五、考评等第
按照考评分数依次排名:
优秀:排名前三且考评分≧85分;
良好:排名四-八名且考评分≧80分;
合格:没有名额限制,考评分数60~79分;
不合格:没有名额限制,考评分数<60分。
所获考评结果作为申请招生计划、划拨相关经费的重要依据。
六、考评要求
1.学院(部)须根据《考评办法》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2.学院(部)提供的考评材料须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一票否决。
七、考评小组设置
考评小组设组长、副组长、成员若干。组长由继续教育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继续教育处副处长担任,成员由继续教育处相关职能科室人员、继续教育处督导组成员担任。
八、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继续教育处。
附件:18新利体育 自考助学工作综合考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