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设有专项经费,经费由省财政拨款、学校资助、学院(部)自筹等组成,经费由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项目经费的使用年限一般为两年,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一次核定。项目经费的使用按照项目启动时资助1/2,通过中期检查后再资助1/2。结题工作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经费的结算工作。
资助经费专款专用,每个项目设立专项经费本,由项目负责人在教师指导下自主使用,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评审鉴定费、专利申请费等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的支出,严格根据项目经费预算进行经费使用和报销。所有的票据必须有项目主持人、经办人、指导老师签名后并由学院(部)分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