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18新利体育 委员会

苏大委〔201873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

专家的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的工作制度》业经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

201864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的

工作制度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24号),以及江苏省委办公厅《中共江苏省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方案》(苏办发【201746号)精神,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推进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加强对专家的思想引领和政治吸纳,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完善联系服务专家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广大专家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激励广大专家为把我校建设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贡献力量。

二、明确联系服务范围

学校各级党委要从发展全局出发,分层分类确定联系服务专家对象,覆盖党内党外专家,涵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中青年专家、少数民族专家、外国专家等。主要包括:两院院士、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组部“万人计划”入选专家,以及其他具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优秀青年人才等。学校在各学院(部)推荐的基础上,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建立联系专家信息库,并实时跟进专家情况变化,完善动态调整。

三、建立各级党委直接联系服务专家机制

学校各级党委带头联系服务专家,校领导、校党委委员每人至少联系1位专家;学院(部)领导、学院(部)党委委员、各职能部处主要负责人每人至少联系1位专家。学校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校专家代表座谈会;校领导每年至少参加1次所联系学院(部)范围内的专家座谈会;学院(部)领导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所在学院(部)的专家座谈会。党委教师工作部须加强对专家意见的收集和反馈,有效推进联系服务专家工作。

四、建立重要决策意见征询机制

要把专家咨询作为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方式之一,充分发挥专家在资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遇到学校或学院(部)重大决策问题时,应积极听取党内外专家意见,及时通报施行进度,反馈施行结果。

五、建立专家国情校情研修制度

依托学校干部教育培训阵地,制定年度专家国情校情研修计划,组织专家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要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开展有主题有针对性的党情国情校情教育培训,定期通报校情发展情况,宣传解读重要规划、政策和文件。加强对党员专家的党性教育,帮助他们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注重凝聚党内外专家共识,积极做好引导工作,巩固共同思想基础,切实增强专家对党和国家事业的认同感与向心力。充分利用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加强对外国专家的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帮助他们理解并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支持专家干事创业

尊重科学规律和专家工作性质特点,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落实激励保障政策,减少行政干预和事务干扰,为专家心无旁骛、潜心研究、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把搭建事业平台、充分发挥作用作为联系服务工作重点,各职能部门和学院(部)通力合作,破除沟通壁垒,了解专家需求,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和支持条件,帮助专家顺利开展工作。

七、关心专家身心健康

充分发挥学校附属医院优势,提供专家绿色就医通道,每年组织专家集中健康体检,建立专家健康电子档案,开展学术休假、疗养活动,为专家提供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

八、建立专家奖励制度

宣传表彰优秀典型,重点挖掘在教学、科研、服务岗位上涌现出的优秀专家和团队典型,利用新媒体、新平台,广泛宣传其在坚持真理、开拓创新、勇攀高峰中的先进事迹,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营造见贤思齐氛围,增强广大专家的荣誉感、自豪感。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团队授予荣誉称号,予以表彰奖励。

九、加强统一领导

校党委把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院(部)党委向校党委报告党建工作的必述内容。各职能部门要定期汇总专家意见建议,研究相关政策,解决突出问题。党委教师工作部要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协调、督促落实。


抄送: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18新利体育 党委办公室201864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