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18新利体育 委员会
苏大委〔2018〕116号
关于印发《18新利体育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
《18新利体育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实施细则》业经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18新利体育 委员会
2018年10月18日
18新利体育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
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 号)文件精神,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言传和身教、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潜心研究生培养,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二章基本素质要求
第三条 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第四条 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第五条 业务素质精湛。具备导师岗位胜任力,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关注社会需求,推动知识文化传承发展。秉承先进教育理念,重视课程前沿引领,创新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手段;不断加强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改革,探索研究生教育规律;不断提升指导能力,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之间的平衡,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
第三章 立德树人职责
第六条 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德政导师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引导研究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第七条 胜任考试招生工作。熟悉国家招生政策,积极参与研究生招生宣传和优秀生源选拔活动,严格把握人才选拔质量关,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守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在试卷命题、阅卷、复试工作中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参加基层招生单位组织的上岗招生资格审核,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失实或不准确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优化培养条件,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按照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理念,积极参与制定执行研究生培养计划;营造和谐的学术环境,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引导研究生跟踪学科前沿,在学术研究上开展创新性工作;潜心指导研究生进行学术研讨,积极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支持和指导研究生将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提升创新创业能力;积极鼓励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执行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管理条例,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助研津贴。
第九条 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觉遵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学术事业的神圣性、纯洁性与严肃性,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在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强化学术规范训练,加强职业伦理教育,提升学术道德涵养;培养研究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亲自审核研究生发表的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杜绝抄袭剽窃、实验作假、数据造假等行为。研究生在读期间有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导师无论是否署名,均须承担一定责任。
第十条 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鼓励研究生将个人的发展与国家和民族的发展相结合,为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支持和鼓励研究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人民与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培养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积极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世界文明进步的积极推动者。
第十一条 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关心研究生身心健康,不断提升其心理素质,加强校规校纪教育。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关注研究生的学业压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供相应的支持和鼓励,保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关注研究生的就业压力,引导研究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第四章 考核和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 在每年研究生招生上岗资格审核前,导师需提交上一年度立德树人职责考核情况,相关考核需结合教职工年度考核进行,由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工)委负责。考核可采用党组织评价、教学督导评价、研究生评价和导师自我评价相结合,考核通过方可上岗。对于未能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导师,研究生院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招生上岗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导师,实行研究生招生上岗一票否决。
第十三条 健全师德监督体系,构建学校、导师、学术、家长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五位一体”师德监督机制。师德问题投诉和处理按《18新利体育 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执行。
第五章 奖惩机制
第十四条 对履行立德树人职责成绩显著的导师,在评定各类奖励和培训活动中,可优先推荐。
第十五条 对获得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或其它国际、国内高质量学位论文奖项的导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导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导师要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不得有下列情形: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以及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的现象;
4.在研究生招生、考试、培养、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5.在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中存在虚报冒领行为;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7.存在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及其他未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行为。
有上述情形的,学校按《18新利体育 建立健全师德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体18新利体育 研究生指导教师。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