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激励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以更强担当、更大作为、更高质量交出苏州人民满意的教育答卷,苏州市将在第三十六个教师节表彰一批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苏教师〔2018〕18号)文件精神(附件1),现将我校组织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评选范围

近五年来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教职工。曾获评“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人员一般不再参评。

(二)申报条件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岗位职责,为人师表,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含)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乐于奉献,师德高尚;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等方面成绩显著;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挂职交流或支教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教育教学研究、18新利备用网站 等方面有一定的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推广价值;

5.在学校管理、学校建设和服务方面有显著成绩。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名额为6名。

各二级单位可向学校推荐0-1名候选人,医学部可向学校推荐0-2名候选人。

三、推荐程序与要求

(一)本次评选工作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学校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重视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工作,积极组织申报。

(二)要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优中选优;要向长期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倾斜,向在抗击疫情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

(三)各单位要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评选的首要条件,充分听取申报人所在党支部意见,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根据《18新利体育 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苏大委〔2018〕72号),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1.《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中先进事迹部分自行填写),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须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册》(附件3),纸质版1份。

3.被推荐人优秀事迹材料(要求见附件4),纸质版1份,须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材料要求,于2020年7月23日(周四)17:00前将纸质材料递交党委教师工作部(凌云楼602),附件2、3、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r@suda.edu.cn。逾期不再受理,敬请谅解。联系人:徐飞,0512-67503258。

附件1: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苏教师〔2020〕15号.pdf

附件2: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docx

附件3: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册.xls

附件4: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宣传资料格式要求.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处

202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