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9-30 来源:纪委办公室 作者:


各党委、党工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批示精神,扎实推进节日期间的反腐倡廉建设,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一段时间以来,中纪委、省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室等先后下发了相关通知,重申了有关纪律规定,作了切实部署,还公布了一批违纪案例。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再次强调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求,执行“六个不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克服“等待观望”、“避风头”、“打折扣”、“搞变通”等心理,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到“六个不准”: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相互宴请;不准违规收(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代币购物卡等;不准组织、接受下属单位或相关单位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和私人旅游活动;不准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实物;不准公车私用或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不准在公务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二、加强教育宣传,落实领导责任。各党委、党工委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一要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与学校正在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以及我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等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转变作风对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培育“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中牢固树立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意识,扎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反腐倡廉教育。二是加强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适时进行节点提醒,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纪监审办公室将加强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人员铁面执纪,绝不姑息,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单位的领导责任,体现坚决反对“四风”、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以实际效果取信于师生。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