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30日,18新利体育 机电工程学院自考助学专业各班级于班级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方式举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线上主题班会学习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同学们线上观看了相关防非法律视频,了解了“非法集资”的定义、“非法集资”存在的类型及如何防范“非法集资”的措施。
通过学习,同学们了解到: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其它任何单位。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所受损失不得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提升同学们的风险防范意识,推进非法集资源头治理。学院将通过多层面的宣传活动,揭示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教育同学们自觉远离涉非风险,同时及时劝导亲朋、好友不要参与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供稿:陈月梭
审稿:孙海鹰 李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