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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聚创星杯”18新利体育 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报名的通知
时间:2017-05-09
来源:机电学院
点击:
1205
次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促进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遴选优秀团队参加全国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18新利体育 决定举办“聚创星杯”18新利体育 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二、参赛项目类型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三、参赛对象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四、参赛办法各学院(部)不限额申报,鼓励跨学院(部)联合申报。具体办法如下:(1)本次参赛以学院(部)为单位,不接受团队单独参赛。请各学院(部)积极宣传、多渠道搜集各类参赛项目。(2)所有参赛项目报名时,应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撰写商业计划书(“提纲要求”和“注意事项”见附件3、附件4),由学院(部)填写《报名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2),以上所有附件(纸质稿各一式一份)经学院(部)统一盖章后报送我中心,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附件电子稿请同步以学院(部)为单位发电子邮件至:suda_career@126.com。每个参赛项目的报名材料须以“项目名称+报名表或商业计划书+项目负责人+学院名称”命名保存。(3)根据全国大赛组委会要求,所有报名项目须同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五、鼓励与扶持办法1.设立优秀组织奖。根据学院(部)上报项目的质与量、以及支持力度等作综合评估,作为本年度学院(部)创新创业教育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2.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鼓励报名团队邀请各类专家、创业成功者、投资机构、职场精英、我校相关学科的专业教师(但不仅限于专业教师)成为团队指导老师,表彰其中的优秀者。3.所有报名项目,无论最终是否参加省赛、国赛,均将获得校内参赛优胜证书;且在校内外专家遴选的基础上向校内外创业孵化器推荐,助推优秀项目获得真实创业投资。六、其他事项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3.本次大赛由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校团委联合主办,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承办。4.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用。5.本次大赛的预赛、复赛、决赛通知另发。6.大赛工作电话:65883436,联系人:蒋老师,huijiang@suda.edu.cn。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