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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志愿服务时长统计办法

时间:2015-09-23来源:机电学院点击:1608

为了更加及时、准确、规范的对本学院同学的志愿者服务时长进行统计,同时为奖学金评定提供必要的依据,现将志愿者服务时长统计办法公布如下:

1、志愿者服务时长以青年志愿者服务手册上的记录为准,其他记录的志愿者服务时间均不作为奖学金评比的依据。

2、每次志愿者活动结束后,参加活动的同学将志愿者服务手册交由带队青年志愿者委员填写,青年志愿者委员保存原始参加活动的证明材料并将填写好的志愿者服务手册返还志愿者本人。

3、每学期末,所有志愿者服务手册上交至班级青年志愿者委员,由其统一审核、登记(登记信息统一采用Excel表格,在学院网站下载模板进行填写)并到院团委处盖章确认。寒假和暑假中同学自行参与的志愿者活动,其服务时长在开学一周内由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认定,由该同学所在班级的青年志愿者委员填写志愿者服务手册并进行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每年9月份,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将各班上一学年的志愿者服务时长统计、汇总好上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作为奖学金评比的依据。

5、纳入统计范围的志愿者服务类型有:

(1)院青协组织的志愿者活动。

(2)校青协和校爱心学社组织的活动。

(3)符合志愿服务精神的活动,例如,非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为完成学校规定的暑期社会实践要求所参与的活动不纳入统计范畴;每次活动须有证明或证书,并提供服务单位名称、活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4)考虑到班干部和学生组织负责人在学院工作方面做出的贡献,对于以上同学给予一定的志愿服务时长。规定如下:凡负责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共青团、新闻中心、学生会、学生科协、社团联合会等主要工作的或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工作积极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以身作则,并能够很好完成工作任务的志愿时长为10,其它学生干部根据工作情况和表现加分酌情递减(担任多项职务的以最高职务计算,不可累加);

(5)学院认定的可以作为志愿者服务的活动。

6、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属于机电工程学院团委。

 

机电工程学院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