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方式:
1.2016年港澳台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亲自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于现场确认时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如因特殊情况未能亲自前往报考点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现场确认,代报者凭考生身份证件和学位证书的副本,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每个代报者只能代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注:广州报考点不接受邮寄报名或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二、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
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09:00-18:00
网址:http://www.gatzs.com.cn/(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技术咨询部门: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10)82199588
2.现场确认
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每天09:00-11:30,14:30-17:00(周六日照常)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1203室;
联系电话:(020)38627813,传真:(020)38627826,
联系人:孔老师、曹老师
三、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 本人身份证件副本(港澳考生持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带备证件正本以供查验;
3.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在学证明,在学证明应注明学制及预计毕业时间)或同等学力文凭副本,带备证件正本以供查验。
四、收费标准:
按人民币500元/人的标准收取报考费。
注:广州报考点只收取人民币,不接受港币或其他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