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和标准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07浏览次数:270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 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奖学金类别、级别、名额及奖励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等奖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二等奖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奖学金每生每学年9000元;二等奖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三、申请时间:

 

    每年10月由港澳台办公室公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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