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举办学习《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

作者:2007/12/17 1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由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提高工会干部法律维权意识,校工会于12月12日下午举办学习《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邀请我校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沈同仙副教授作《劳动合同法》解读。校工会委员、分工会主席、教代会执委会委员、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以及校纪监审办公室和人事处等部门干部出席了会议。

沈同仙老师是中国劳动法学会理事,自《劳动合同法》的起草到出台,参与了多次的研讨。她的解读清晰生动,从立法背景、修改过程、争论的焦点到现行法律中的重点、适用范围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讲解,并着重解读了《劳动合同法》中的亮点及相关的重要条款。如:《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适用范围,增加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增加了非全日制的用工、劳务派遣、集体合同方面的规定;对违反者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也有法可依,操作性较强等。
总之,近二个半小时的讲课,使所有与会的同志都感受到《劳动合同法》这部和每个劳动者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对于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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