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18新利体育
台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18新利体育
台球爱好者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群众体育组织,协会采用会员制形式。
第二条 协会的宗旨是:贯彻国家体育总局和全国总工作关于“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开创体育工作新局面”的要求,丰富广大会员的业余文化生活,陶冶情操,提倡健康、文明的文化生活。通过活动,不断提高会员的思想文化修养,普及和提高台球技术水平。
第三条 协会在18新利体育
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协会的办公地址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独墅湖高等教育区18新利体育
工会活动中心内。
第二章 协会职责
第五条 协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普及台球知识,为广大台球爱好者和会员提供活动场所。
2.组织会员进行台球知识技术的学习、交流和竞赛。
3.在校工会领导下,组织和承担学校的台球比赛。
4.与兄弟院校及校外台球爱好者建立联系、组织会员参加相关的活动。
5.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6.争取学校和社会的支持,为协会发展不断创造良好条件。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我校工会会员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1.参与协会民主管理的权力,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对协会工作发展意见的权力。
2.优先使用协会的场地和设备。
3.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4.有自由退出协会的权力。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1.承认并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有关规定。
2.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每年不少于50%。
3.按章缴纳会费。
4.为协会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5.经常向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积极提供有关活动信息,关心协会建设。
第九条 会员资格的取得
1.从校工会网页上下载申请入会的电子表格,并如实填写;
2.将填写好的入会申请表格发往协会电子邮箱;
3.协会在收到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4.协会将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告之申请者,通过资格审查者即取得会员资格。
5.协会在校工会相关网页上定期公布已注册登记的会员名单。
第十条 会员资格的取消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会员资格予即以取消:
1.退出我校教职工现行编制。
2.本人提出退会申请,协会审查同意并备案。
3.当年无参加协会活动的任何记录。
除第1款情形外,被取消会员资格者可重新申请会员资格。
第四章 协会的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 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是协会委员会。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委员组成。副会长及委员的人数根据会员人数及会员分布情况决定,由委员会提议,会员代表大会确认。
第十二条 协会委员会人选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协商或选举产生。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
第十三条 协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顾问从事技术指导和管理指导工作,可以聘请兼职工作人员为会员提供比赛、训练等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和修订协会章程。
2.制定协会工作计划,总结协会工作并向校工会和会员报告。
3.讨论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4.维持协会的日常工作和活动。
5.积极发展会员。
第十五条 由于协会和会员工作的特殊性,协会可以利用电子平台进行管理,包括发布信息、征求意和决策表决。
第五章 经费来源、使用及管理
第十六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有三个部分。
1.上级主管单位的资助。
2.会员缴纳的会费。
3.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资助。
第十七条 经费的使用
协会的经费由委员会管理使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宣传和组织协会的各种活动。
2.组织会员培训。
3.协会办公费用。
4.其他必要的费用。
第十八条 资产管理
协会的资产属于学校所有,资金产管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协会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于协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