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新利体育 东吴诗社(重阳诗社)章程

作者:2009/06/03 12:00

 

第一条创立时间
创立于1988年,发源于原丝绸工学院。
第二条性质
本诗社是由18新利体育 生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干部自愿参加而组成的群众性团体,接受校党委领导,接受18新利体育 工会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宗旨和任务
本诗社是团结诗词爱好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继承和发扬中华诗词这一文学样式的学习和创作阵地;是推动中华诗词进大学校园的窗口;是校国文化建设和精神组织文明建设的载体。
第四条组织机构
(一)本会建立理事会作为组织领导机构。理事会经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三年。理事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议。
(二)理事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以上人员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日常组织领导工作。
(三)本社聘请德高望重的离退休原校领导及知名专家担任顾问。
(四)本社创作交流阵地为《重阳诗讯》。
第五条经费
(一)常规经费由工作、离退休工作处及有关部门资助。
(二)接受团体和个人捐赠和资助。
(三)必要时可但是导社员缴纳会费或活动费。
(四)本社经费由社会委托副会长或干事专管,接受理事会及有关部门的审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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