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新利体育 京剧爱好者协会章程

作者:2009/06/03 12: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18新利体育 京剧爱好者协会(简称苏大京剧协会)是在党委宣传部、校工会的领导下,由爱好京剧的本校教职员工参加组成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协会是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京剧表演艺术和专业知识,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为宗旨。
第三条  凡爱好者京剧的本校教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均可参加。本着自愿原则,由本人申请,两名以上会员推荐,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即吸收为协会会员。
会员也有退会本协会的自由。
协会欢迎爱好京剧的本校学生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
第四条  校本部、东校区、南校区、北校区、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工中,凡已参加本校老年学院京剧班的学员,南校区参加京剧活动的人员,自然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二章  会员大会和理事会
 
第五条  本协会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第六条  本协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  理事会由七至九名理事组成,设正、副会长、秘书长、组织,总务艺术指导等。
第八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两年,期满换届。理事会名单报送党委宣传部、校工会备案。
 
第三章  会中央气象台 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本协会会员有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如听讲座、上课学艺、练唱、吊嗓、学习演奏、走场子、响排、彩排、登台演出等。
第十条  本协会会员可参加各自喜爱的行当流派、四功五法、文武场面等研究小组进行讨论研究。
第十一条  本协会会员有共同维护协会荣誉、促进协会工作健康发展之义务。
第十二条  本协会会员之间应相互尊敬,相互爱护,取长补短,以共同提高德艺水平。
第十三条  遇有本协会演出任务,由理事会选定剧目,排出扮演角色名单,经协商确定后,会风员应顾全大局予以支持。
第十四条  本协会会员应主动争取做好协会活动中的公益事宜。
第十五条  按时交纳会费。
第十六条  本协会欢迎社会各界及会员个人的资助或馈赠。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八条  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需经会员大会讨论后修正。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会员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二00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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