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的公示通告,首批共认定了14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以我校为牵头单位,以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为主要协同伙伴,联合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中科院苏州纳米所、东南大学、江苏省纳米技术产业创新联盟等单位参与共同组建的“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名列其中。
    为了落实原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2011年清华大学百年校庆讲话中提出的“积极推动协同创新”,“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的精神,2012年3月23日,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上,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发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该计划简称“2011计划”。这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985”工程之后第三个体现国家意志的战略性计划,于2012年5月7日正式启动。该计划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通过构建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以及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深化高校的机制体制改革,转变高校创新方式,旨在突破高校内外部机制体制壁垒、释放人才、资源等创新要素活力。
    苏州纳米科技协同中心以打造“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纳米创新体系为目标,瞄准世界纳米科技前沿和国家纳米产业发展的战略需要,围绕纳米材料、微纳制造、纳米光电器件等我国优势特色领域开展科技创新与产业孵化。旨在通过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形成完善的人才、学科、科研、产业四位一体融合的体制机制,共同致力于推动纳米科技创新与产业化发展。
    中心按照“政府搭台、高校唱戏、需求导向、一院多制、人才特区、企业牵引 ”的思路进行建设。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将中心建成为管理特区、人才特区、教学特区、资源特区、创新特区。重点突破纳米科技工程化技术,打通实验室、中试到产业化全产业链环节;建立以协同创新为核心的人事管理、引进制度;建立寓教于研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应用型纳米专业人才;建立科研管理办法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管理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使中心成为纳米科技领域高素质人才培养与聚集基地、高水平科研成果创新与孵化基地、国际学术合作与交流基地,肩负起引领中国纳米产业发展的重任。
 
附: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