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管理18新利体育 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会)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对校友会的监督,促进校友会工作有序发展,依据《18新利体育 校友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公开,是指将需通过网站、媒体及其它途径向社会公开的校友会的相关活动和信息。
       第二条   校友会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包括:
       (一)校友会章程及相关制度;
       (二)校友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校友会服务校友的相关信息;
       (四)校友会重大活动方案;
       (五)校友会其它可以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需及时、真实、准确,以保证校友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监督基金会的活动信息。
       第四条  定期向上级登记管理机关上报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
       第五条   校友会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相关事务,已公开的信息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需履行相关程序,并声明原信息作废。
       第六条   本制度由18新利体育 校友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