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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答辩前科研记录审核材料上交的通知(能源学院)

发布者:王晓燕发布时间:2023-05-05浏览次数:11

本学期答辩的博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通知,博士研究生在答辩前须向学院上交科研成果审核材料,由学院统一上交学校,由学校进行审核。

本学期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提前整理好科研记录本,电子科研数据或资料需标注在U盘或电脑等移动设备中的存放位置。科研记录本上应标注主要数据、资料等在论文中的具体位置,原则上论文中每个章节(实验数据部分)在科研记录本上应有不少于3处对应数据,提供科研记录与论文关联性论证。必要时,审核老师可联系博士研究生本人核对相关信息。

相关审核材料准备:

1)博士研究生科研记录本,如有电子版数据需提供U盘并注明存放位置。(纸质版及电子版的U盘上交学院教务办公室【新能源大楼附楼110】)

2)科研记录与论文关联性论证表,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命名。

博士研究生需按照要求在科研记录本上标注数据、资料等在论文中的位置或提供论证(表格《科研记录与论文关联性论证》见附件)。推荐用论证的形式,原则上每个论文章节列至少3个对应关系,简要即可,这样可以更方便专家审核,例如:

Fig1:第一本 p60

Fig2:  第一本 P76

或:论文***结论——科研记录第2 P55-58 文献阅读感悟总结

3)学位论文一份(或电子版),电子版以“学号姓名 学位论文标题”命名。

4)答辩前科研记录审核情况表,仅需填写表头基本信息,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命名。

材料(2-4可以为电子版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以“学号+姓名+专业”命名,发送到:nyxy110@suda.edu.cn

上述材料提交时间:511日(周四)15:00之前,以便汇总上交学校审核。盲审意见存在不合格的博士生暂不准备此材料。

2、研究生院将参与博士研究生论文盲审意见的修改情况检查,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需尽快在管理系统中上传论文修改稿,经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及论文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并在管理系统中提前报备答辩日程安排表,质量监督办公室将与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接,商定博士研究生答辩前科研记录审核的时间、地点及审核老师相关事宜。

3、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博士研究生科研记录,审核老师将出具整改意见,质量监督办公室将督促其指导老师协助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做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暂停其答辩申请。


附件:


关于印发《18新利体育 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科研记录与论文关联性论证.docx

答辩前科研记录审核情况表.docx

 

 

能源学院

20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