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班级是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基本单位,开展建设、评选先进班集体活动,是搞好学风建设的重要基础。本条例以《18新利体育
学生工作综合考评指标》为依据,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切实贯彻“三个一切”的宗旨,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勤奋笃厚,求实创新”的良好氛围,为学生成才服务。
二、评选标准
全班同学思想风貌积极上进,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参加政治活动不无故迟到或缺席。入党申请人数一般应达到班级总人数的60%以上,有单位或个人获院级以上表彰。
全班学习气氛浓厚,初步形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和互帮互学的氛围,有相当比例的学生积极准备考研,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积极参加各类专业竞赛活动,同等条件下获奖多的班级优先。全班课程考试优良率一般应达60%或以上,不及格率一般不超过10%,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和计算机二级考试通过率较高。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课堂纪律严明,学生不无故旷课或迟到,到课率95%以上,考试无作弊现象。
认真完成上级交办布置的各项任务,安排及时,准确有效;及时反映班级学生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无误;班级定期召开主题班会,做好规范详尽的记录;每月主题团日活动形式新颖,效果良好。
对班级的突发事件或事故苗头,学生骨干或学工干部能及时到位,处理恰当有效,汇报及时准确。
宿舍卫生合格率为100%,优良率达70%或以上。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和安全,按时作息,爱护公物,无违章用电、用火和其他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行为。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热爱自己的班集体,集体观念强;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公共秩序,没有发生各类违法乱纪及故意损害公物的现象。
开展各种健康的体育文化活动,增强身心健康,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校、院组织的体育活动。
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参与率95%以上)、青年志愿者和“学雷锋”等活动。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每年十二月份根据评优标准选出1-3个先进班集体(每年级不超过一个,一年级不参评)。
评比坚持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充分酝酿。
评比的结果作为推选学校先进集体的依据。
学院对于获奖集体给予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先进班集体的班长和团支书,也将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