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直属单位、科研机构:

为了推进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管理服务效能,科学、规范和有效的推动大型仪器收费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江苏省及苏州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18新利体育 2019年工作要点》和学校工作部署,经过调研、讨论和征求意见,报学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2019年第2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公布我校2019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测试收费标准》(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精神,并按照以下要求实施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测试收费工作:

1.不论经费来源,只要是属于学校和在学校实验室使用的大型仪器设备(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都应纳入共享范围,鼓励单价低于50万元的仪器设备实施共享管理;

2.在满足设备管理团队(单位)使用的前提下,全面开展对校内共享工作,并积极鼓励在满足本校教学科研需要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开放共享;

3.无论是面向社会开放共享,还是面向设备管理团队、二级单位内部和其他校内单位,一律实施收费管理;必须按照附件规定的收费标准(2019年度标准,此后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各类经费列支测试经费,须符合经费来源渠道的预收管理要求。

有关设备共享平台和收费方式等事宜,近期实验材料与设备管理中心将举办平台(设备)管理员培训班,颁布收费管理指南,未尽事宜,请联系:陈洪霞。联系电话:0512-67504190

实验材料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9年43

附件一:仪器收费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