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化部教学通知(一)

根据学校《关于加强本科生课程学习管理的补充意见》(苏大教【2012107号)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在部分学院()进行扩大本科教学管理权限试点的指导意见,从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的实际情况出发,并征询学部教学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试行以下加强教学措施:

1.修改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要求加强平时考核,提高平时成绩的比例。任课教师需及时在学期初向学生公布,并报学部教务办公室。对基础课程(见以下附表)要求平时:期中:期末=3:2:5 或3:3:4计算成绩,并规定期中考试前后分别至少组织一次考试或测验。对其他课程也需加强平时考核,比例由各任课教师自行确定

2.规范教学和考试内容。利用学校课程中心平台,公布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点,要求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一致,考试范围以教学大纲或教学要点为准。

附:首批实行试点课程:(部分课程本学期未开设,将在下学期开)

1

无机化学(一)

2

分析化学(一)

3

有机化学(一)

4

物理化学(一)

5

无机化学(二)

6

分析化学(二)

7

有机化学(二)

8

物理化学(二)

9

高分子化学

10

高分子物理

11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12

化工原理

13

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

14

材料现代测试方法

15

材料科学基础

16

材料工程基础

17

工程数学

18

化工基础   

19

材料学概论 

20

结构化学(一)

以上均为针对材化部本科学生开设的课程,包含普通,双语,全英文模式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