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3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38号),现就做好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每年不少于30万元的资助(含博士后日常经费、科研启动经费和国际学术交流经费),国家资助期为2年。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评审确定获选人员。拟进站的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我校对获批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博士后人员,自获批之日起享受国家资助,同时所享受的国家资助不计入学校总薪酬,另外叠加发放。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3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
3.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拟定初步研究计划。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2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新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之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7.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8.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有关人员可关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9.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原则上不得重复获得资助。
10.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三、申报流程
1.国家系统时间安排
申请人于2月15日-3月15日网上提交申请材料;人力资源处博管办于3月16日-3月22日进行网上审核;3月下旬开展通讯评审;5月上中旬组织会议评审;5月下旬,公布获选结果。
2.校内申报时间安排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博士后设站单位。3月6日为我校规定的申请人申报截止时间,逾期不再受理。在我校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请及时联系人力资源处博管办申请驳回。
(2)3月10日前,由学校、各二级单位分别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校内审核及意见反馈。
(3)3月15日前,申请人根据专家的返修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
(4)人力资源处博管办于3月22日前审核相应文档,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3.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申请书。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并生成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自行线下填写无效。
(2)《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后完成填写、签字并上传原件扫描件(模板见附件2、3)。
(3)身份证明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可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4)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个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为在线生成或上传原件扫描件,上传文件须为PDF格式。
四、专家评审指标
序号 | 指标项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申请人学术绩效 | 博士论文的学术水平 科研成果的个人贡献、原创性 | 20 |
2 | 申请人创新潜力 | 研究计划的学术创新性 研究方案的可行性 研究计划在合作导师承担项目中的独立性 | 20 |
3 | 博士后合作导师的学术水平 | 在研究计划所属领域的学术贡献和创新活跃度 | 15 |
4 | 科研平台的条件 | 对研究计划的支撑作用 | 15 |
5 | 研究方向的前沿性 | 与规定资助领域的相关性 | 30 |
五、其他事项
1.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总比例可适当放宽。
2.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可以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在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中单列在站博士后申报名额。获选人员在当前站内不得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站中)。
3. 请各学院(部)科研工作站做好“博新计划”宣传工作,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和高水平专家积极参与,做好“博新计划”的推荐申报工作。
4. 未尽事宜,请与人力资源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朱雯、黄孟杰联系,联系电话:0512-67503953,联系邮箱:bgb@suda.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