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博士后:

2023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经费已经下拨具体经费号信息公布如下: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20]7号)文件通知,经费在合理使用范围内不再设立具体比例限制,由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自主统筹使用,其中,劳务费的支付范围为参与研究过程的相关人员。

注意:该项资助经费务必在协议期满前用完方可办理出站手续出站后不可再使用

财务经费号

负责人

工号

所在单位

7112800423

何林玮

23N122

苏州医学院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

7124700123

李家颖

23N100

骨科研究所

7121400823

范孝春

22N077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7121400923

张旭良

23N081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