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研究决定,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向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专项资助。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从事重大公共卫生与疫情防控领域研究或直接参与新冠肺炎一线救治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资助内容
(一)特别资助
申请项目属重大公共卫生与疫情防控领域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含直接参与新冠肺炎一线救治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经专家审定后,给予申请人特别资助,资助标准18万元。有关一级学科包括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生物学等。
(二)面上资助
申请人为直接参与新冠肺炎一线救治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设站单位推荐,经专家审定后,给予面上资助。资助标准12万元。
三、资助要求
专项资助不可重复获得。申请人已获得面上资助或特别资助,专项资助不再给予相同类型的资助。申请人获得专项资助视为获得相应的面上资助或特别资助,在站期间不可再次获得同类资助。
申请项目应为非涉密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项资助申请书”(附件1),在线提交设站单位所在学院(部)。
(二)设站单位所在学院(部)审核。设站单位所在学院(部)博士后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信息并在线提交至人力资源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申请人如是直接参与新冠肺炎一线救治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项资助推荐表”(附件2)并发送电子版推荐表至人力资源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五、时间安排
专项资助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4月13日,设站单位所在学院(部)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12日,学校审核截至时间为5月15日。
联系人:朱雯
电话:0512-67503953,13862609950